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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屋消防安全提示

作者:重庆消防 日期:2018/3/19 15:03:41

  出租屋消防安全提示

  今天,我们来讲讲出租房消防安全那些事儿!

  先来看个小动画

  出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:

  一、用电不规范。

  1、私拉乱接电线,安装过多单户电表。

  2、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,电气线路老化,未及时检修维护。

  3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导致线路过载。

  二、厨房设置不规范。

  厨房未单独设置。部分房东通常在狭小的租房内通过随意隔断,未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,就设立起居室、厨房与卫生间。

  三、安全通道不畅通。

  在过道、楼梯口肆意停放电动车,为电动车充电,或胡乱堆放杂物堵住疏散通道。

  四、消防设施不齐全。

  部分出租屋业主消防意识淡薄,未按要求配备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、灭火器、室内消火栓、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安全设施。

  入住出租屋时应注意

  1、不租用由可燃材料隔断的房屋,不租用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。

  2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安全用气用火用电;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、器材;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;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、擅自转租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。

  3、租户可自行配备手电筒、毛巾、逃生绳和灭火器。

  4、发现火灾隐患,应配合出租屋业主及时进行消除。如无法整改到位,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进行举报。

  5、自觉参加消防安全培训,提高消防安全意识,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逃生的方法。

 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注意

  1、消防通道、楼梯必须保持畅通,安全出入口可随时从室内开启。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设置随时可从室内开启的应急逃生出口;若套间内无法设置应急逃生出口,必须在各楼层(首层除外)公共区域设置应急逃生出口。

  2、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,设立隔间。

  3、未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的出租楼宇,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。若套间内未配备灭火器;必须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灭火器材点,每个灭火器材点至少应配备2具灭火器。

  4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,请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修,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。

  5、厨房应单独设置(厨房单独设置是指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采用砖墙分隔)。若无法单独设置厨房的,不得在消防通道、住人居室内明火煮食。

  6、房间内不得设置住人木阁楼和3层以上的床位。

  7、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等不可以出租给他人租住。

  8、严禁出租房屋作“二合一”、“三合一”(居住、生产、仓储)场所使用。

  出租屋消防安全自查自纠

  你居住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?

  是否存在消防隐患?

  是否需要整改?